回答1:
绍兴二十五年
十月二十一日。二十二日,宋廷加封秦桧为建康郡王,进秦熺为少师,皆致仕。当晚,秦桧去世,终年六十六岁,追赠申王,谥号“忠献”。 [113]
回答2:
病死。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病逝,时年66岁,追赠申王,谥忠献。开禧二年(1206年),宋宁宗追夺其王爵,改谥谬丑。嘉定元年(1208年),史弥远执政后又恢复其王爵和谥号。秦桧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奉行割地、称臣、纳贡的议和政策。第二次拜相期间,他极力贬斥抗金将士,阻止恢复;同时结纳私党,斥逐异己,屡兴大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
回答3:
绍兴二十五年(1155),秦桧病重,他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便加紧策划让其子秦熺继丞相位。秦熺凭借秦桧的权势,先成为科举榜眼,接着一路高升,6年之间就官至枢密院事,地位仅次于秦桧。高宗之所以容忍秦桧,是因为他还有利用的价值,如今秦桧将死,高宗当然不愿意看到另一个权相来威胁自己。十月,高宗亲临秦府探病,病榻旁的秦熺迫不及待地问:“由谁代任宰相之职?”高宗冷冷地答道:“这件事不是你应该问的!”这等于明确拒绝了秦熺继承相位的要求,秦桧父子的如意算盘落了空。次日,秦桧、其子秦熺、其孙秦埙和秦堪被一起免官。得知高宗的旨意,秦桧当夜一命呜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