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1:
作为一名专业的法律人提示你:根据你所述的内容可得出如下结论,第一任房主将房屋权产过户给第二任房主,已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即此时的房屋产权属第二任房主;第二任房主就成为该房屋所有权人,第二任房主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你与第二任房主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合理价款,且已经将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该房屋过户至你的名下,房屋买卖及过户登记均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至于第一任房主与第二任房主之间的借贷关系以及抵押权的实现与你无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原告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在原告提供担保后应裁定同意保全,但若因财产保全导致你的利益受损,本案结案后,你有权提起诉讼 要求申请保全人赔偿损失。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你顺意。不过,既然已把你列为第三人,你应当积极参与诉讼,说明情况,有利于法院查明事实。
回答2:
这个要看提供的证据是什么了。如果这个证据能证明第一任业主是被骗而过户的,那么这个保全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所以关键是要看证据的。不是靠嘴巴描述是怎样一件事情,法院就裁决保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