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精选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重新鉴定的法定条件,重新鉴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法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交重新鉴定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仅限一次。
2、 重新鉴定,需向办案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一般是向负责案件的部门提出申请,具体是向负责案件的警官提出申请;
3、 重新鉴定后鉴定结论发生变化的,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如鉴定结论不变,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重新鉴定;
4、 申请时重新鉴定,办案机关会要求受害人配合。不配合的,其提交的原鉴定结论不予采纳;
5、 伤情重新鉴定的申请可以在收到伤情鉴定结论后,法院作出判决前的任何时间提出。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